熱忱的精神


與信德的精神相輔相成的是熱忱的精神。早期的修士規律,已要求我們以強烈的熱忱去教導我們的學生,竭盡所能去引領他們認識真正的、完全符合福音的標準和價值的基督精神。

熱忱於某些事物,即是對這事物充滿熱愛和熱心。在我們喇沙會,這熱忱是以熱誠的服務精神去體現的,尤其是在教育最需要援手的孩童們。聖若翰喇沙曾問他的修士們:「你是否以最熱誠的心去救贖你的鄰人及執行你專業的教育工作?」

聖若翰喇沙十分重視熱忱的精神,甚至將這精神寫在他的最後遺願及見証中。他亦將熱忱的精神列入教師要具備十二種的美德中。在他的默想中,他常提及熱忱精神的重要性,他甚至用熱忱作為其中二章的主題 (避靜時的默想第九及第十章)。

教師們比誰都最要具備熱忱的精神。對聖若翰喇沙來說,教導孩童是為天主及教會工作,而我們都是天主的代表及耶穌基督的使者。孩童們用「眼」去學比用「耳」去學為多,「身教」定必強於「言教」,所以老師們必須成為孩童們各種德行的典範。我們要向他們灌輸道德的價值觀,教導他們要誠實、要待人以寬、要尊敬及愛父母、要自律、溫文、堅忍..........

我們亦要用熱忱的精神,用心去看顧我們的學生。誠摯地為他們祈禱,特別是那些任性的及有困難的學生。我們要用同樣的熱誠態度去服務所有學生,無論是富或貧、聰穎或魯鈍、教徒或是非教徒,都應一視同仁。

聖若翰喇沙有時甚至這樣說:「若是真的有需要,為了孩童們,我們不應吝嗇自己的生命,因為在天主的眼中,他們是所等的珍貴啊!」

我們怎樣才知道自己具備熱忱的精神?或者我們要問自己有否以身作則,身體力行我們教導孩童的一切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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